无效婚姻财产怎样处理,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无效婚姻财产怎样处理



1、无效婚姻财产怎样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只能按1般共有财产对待。 同居 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 婚姻无效 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 结婚登记 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同居关系 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对于无效婚姻 财产分割 涉及的 债权债务 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2、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配?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处理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应当是: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被解除时,当事人1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