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婚前婚后财产的证明及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问题,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 婚前婚后财产的证明及经济适用房的分配问题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做如下回答: 1)离婚后财产首先返还婚前女方财产24%房款,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男方父母出资55%仍不计入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夫妻离婚能分割的部分仅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也就是20%,按照比例各分配10%房产。 2)婚前财产可根据相关的银行转账发票、现金收据等相关证明。 3)新婚姻法明确了婚后的父母赠与只针对婚姻的个体,也就是父母赠与不计入共同财产范畴。
2、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无效婚姻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以及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无效婚姻财产分割: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