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例分析,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相关案例

离婚案例分析



1、离婚案例分析

1、你现在的情况可以离婚,但是想被判决离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女方确实有外遇,否则只能分居两年后,才能被判决离婚。不过最快的离婚是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家庭财产达成1致意见,可立即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慎重为宜。

2、男主的爸爸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即使离婚,男方或女方都有法定的探视权,这是不能剥夺的,如果想将孩子远离女方,女方可以提起诉讼,再说这样做也不人道。

3、两年时间不应说长,给男女双方1个冷静思考的时间,现在的夫妻,90%均是柴米夫妻,为了过日子走到1起,而真正的情深意重的夫妻也就10%,你能保证你下1个结婚的对象不如意吗?另外有孩子了,离婚更应慎重,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容易误入歧途,到时可是没有后悔药的,好好想想吧?造成今天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相关案例



2、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相关案例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建民初字第号原告方女士,女,1977年,汉族,无业,住本市建邺区。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易某,男,1979年生,汉族,南京某公司法人,住本市建邺区。原告方女士诉被告离婚后财产纠纷1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徐年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方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庄荣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易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方女士诉称,2001年6月20日,原、被告双方在安徽蚌埠结婚,后因感情不和,。

女人出轨起诉离婚案例(女方出轨并提出离婚。男方)



3、女人出轨起诉离婚案例(女方出轨并提出离婚。男方)

在婚姻中,1旦你被伴侣欺骗,你会感到可怕,尤其是当1个男人被妻子欺骗时。 不像女人,男人可以肆无忌惮地倾诉自己的痛苦,只能独自承受压力。甚至有些男人选择对家人和孩子宽容。 但这种宽容真的可行吗? 失去了忠诚的婚姻,卑微能否挽回夫妻感情? 原告:女,1978年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张家口市。 被告:男,1976年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张家口市。 原告(妇女)和被告(男子)之间的离婚纠纷在公开法庭开庭审理,妇女和男子参加了诉讼。 原告(妇女)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我与被告(男方)离婚; 2儿子和被告(男方。

最高院: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版(2)



4、最高院: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版(2)

最高院:3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2015精华版) 1

5、陈某与陈甲、徐乙、徐丙赡养纠纷案 典型意义: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农村老人赡养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继父母的赡养问题更加复杂。当前农村存在很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问题是1个较为敏感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性质,适用有关法律对继父母子女关系进行全面调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必须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针对赡养继父母这1特殊群体,需在农村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形成正确认识,及时维护农村老人合法权益,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真正做到案。

婚姻纠纷案例?



5、婚姻纠纷案例?

1、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1)基本案情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1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

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



6、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

婚姻纠纷是指因恋爱、结婚、离婚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的总和。很多家庭的幸福是1样的, 不幸却各不相同,婚姻纠纷在我国颇为常见,下面由我为你介绍婚姻纠纷的相关 法律知识 。 经典婚姻家事案例4则:

1、仅举行了婚礼,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案情 2012年6月,邢某(男)与陶某(女)相识恋爱,2013年5月8日按照民间风俗举办婚礼。2013年8月生1子。邢某称,双方从认识到举行婚礼共给付陶某聘金、彩礼、礼物等共计200000余元,双方共同生活仅27天,后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现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陶某返还聘金、彩礼钱等。 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邢某与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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