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婚姻家庭法离婚案例分析题
1、新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房权证最好不要留女方的名字,那样以后万一有点什么不对劲,会有麻烦的,实在不行,一定要用女方的姓名的话,你可以把你向银行贷款以及还款的有关手续保存好,还要把你和女方认识的时间记住,最后能够有熟人,或者是证婚人证明,记录好,并且保存好,一旦有个风吹草动,那就是有力的证明。也就是说,房子办证的时候,虽然是女方的姓名,但是,你贷款以及还款的时候,和女方还没有关系呢,那样的话,对于保全你的产权,是有帮助的。祝你顺利!。
2、婚姻家庭法离婚案例分析题
1、首先,商店的财产分为两份,刘甲、刘乙各一半;其次,刘甲的那份属于与杨丙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因为这些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杨某有权分得商店部分资产,理由如上,夫妻共同财产。
3、法学案例题(婚姻法 离婚后房产分配的问题)
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该房产归李先生所有,属于李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款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款起,该房产增值部分一半的权益归女方王方所有。35万为共同还款200万减去120万得80万为增值收益。57。.5万为李先生必须支付给王芳的补偿。没有还清的房贷属于李先生个人债务,与王芳无关。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4、法律咨询: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 我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和是否对子女财产进行合理安排。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况有:
1、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草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也比较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的。
4、一方欺骗对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却没有同居生活,也没有和好的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的。
7、 分居已满三年,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
8、 夫妻一方有通奸、非法同居行为的。
9、 重婚。
11、一方被判长期徒刑,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13、受到对方虐待和遗弃的。
14、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 其中258条法院应该支持。 至于关于妇女终止妊娠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在本案中不能采纳,因为,男方能证明且女方承认孩子不是男方的,合符司法解释的规定。 对本案我的感受是很遗憾。因爱而生忧,因爱而生怖,此生若离爱,无忧亦无怖!
5、分析婚姻法的案例
1\个人财产:婚前丁兰借款10万元购置了一居室住房一套,并用个人积蓄的3万元购买了高档家具;王平则购置了全部家用电器,并购买摩托车一辆供丁使用。共同财产:丁按其父亲的遗嘱继承了一批古字画,估价20万元。王父去世王继承了价值1万元的遗产。1997年王平出版一部专著,获稿费5万元。2000年王平以其科研方面的突出贡献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并获得奖金10万元。丁用工资还借款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本案中丁有过错,应当少分。3\由男方扶养。父母是第一顺序监护人。 2张某可主张买卖无效。共有财产出售必须得到共有人的同意。此处是不动产,更是从严管理 。没有登记房屋还是共有财产。刘某不是善意取得。但应当注意合同法与物权法对此规定的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