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赔偿有哪些情形?
1、婚姻法赔偿有哪些情形?
婚姻法无效,民法典要求的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只有无过错的人才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9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第8十6条 民法典第1千09十1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