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男方有一女女方子女判给对方女方能不能享
1、离婚后再婚男方有1女女方子女判给对方女方能不能享
答:不能享受独生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6条规定:“离婚后再婚的,男方有子女的,女方不得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因此,离婚后再婚男方有1女女方子女判给对方女方不能享受独生子女。为了确保女方能够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建议女方在离婚后再婚前,应该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离婚后再婚时,男方有子女的,女方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如果申请被批准,女方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此外,女方还可以在离婚后再婚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离婚后再婚时,男方有子女的,女方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如果申请被批准,女方就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最后,建议女方在离婚后再婚前,应该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了解有关独生子女的相关规定,以便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