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相互都没有感情了,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再婚触犯婚姻法么
1、两个人相互都没有感情了,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准于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把准予离婚归纳为不忠、分居、失踪、虐待、遗弃、恶习、威胁安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具体包括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1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2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1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1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1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1方对另1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1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1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1方受另1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1。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1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1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各分居满2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4个要件,第1,有分居满2年的事实。1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2年就可以离婚。第3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1定要分居。第4,经过调解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4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1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1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6)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方被宣告失踪是1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1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1是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2是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1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1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这样的处境下,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1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 现在的<新婚姻法>是两年 可以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居住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具分居两年的事实证据,或者由其他能证明事实的公民、组织均可 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邻居、亲朋好友都可以证明,具体操作时可多。
2、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再婚触犯婚姻法么
1、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1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离婚后男方阻止女方再婚触犯婚姻法。
3、结婚6年,有1女孩现女方提出离婚,又要孩子,男方都同意,可又要分财产7可财产都是男方父母的,法律能
首先要弄清楚1点,女方是以什么样的理由提出离婚的,如果是男女方个人原因破坏婚姻的,法官判决时会作为参考要素,如果是双方感情不和,则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其次离婚分割的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果婚前有进行了财产公证的,那就不属于共有财产了,必须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才算,男方父母的财产如果在这期间已经过户到男方名下的就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否则就不是。
4、法律上对女方故意破坏婚姻怎么处理,
好复杂啊,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1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1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1审1般时6个月,2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1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2次起诉法院1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可以离婚的情形很多,例如:双方1致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不受限制。双方感情破裂分居满1年,可以提出离婚,1方出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另1方可以单独提出离婚。 离婚时要分割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协议要平分。如有协议按照协议执行。 婚前财产如有证明 需要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但是如果1方出轨造成离婚,另1方可以 向法院要求分割财产时候多分割,作为赔偿。 父母都有养育自己孩子的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不履行义务的1方支付合理费用。
5、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还给女方造成威携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准于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把准予离婚归纳为不忠、分居、失踪、虐待、遗弃、恶习、威胁安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具体包括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1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2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1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1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1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1方对另1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和抚养义务的1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1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丈夫或妻子子不发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1方受另1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1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1。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1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1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各分居满2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4个要件,第1,有分居满2年的事实。1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第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2年就可以离婚。第3条,是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离婚条件不是1定要分居。第4,经过调解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4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离婚纠纷相当复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等问题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起的。因1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1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6) 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方被宣告失踪是1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1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1是该公民离开最后住所地后下落不明;2是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满2年。下落不明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夫妻1方下落不明的事实说明夫妻生活已中断2年以上,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因1方失踪而没有履行,这种时空的间隔必然会影响到夫妻感情。在这样的处境下,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单方面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是否要公告查找,是否要在公告期届满后下落不明的1方未应诉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判决,婚姻法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现在的<新婚姻法>是两年 可以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居住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具分居两年的事实证据,或者由其他能证明事实的公民、组织均可 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邻居、亲朋好友都可以证明,具体操作时可多。
6、如果男方要离婚女方能要求赔偿吗
法律分析:如果男方没过错,离婚时不需要赔偿。男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行为,可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造成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既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害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1般规定。依据侵权法1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1千08十5条 离婚后,子女由1方直接抚养的,另1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