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未经登记的婚姻也可以有效),事实婚姻的认定
1、事实婚姻的认定(未经登记的婚姻也可以有效)
大家都知道,男女双方如果想要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必须进行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制度是我国长期以来1直实行的重要婚姻制度。但是,没有进行过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就1定不受法律认可吗?答案并非绝对的,实际上在我国依旧大量存在着这样1类婚姻—“事实婚姻”,我们可以通过1则案例,对法院对于“事实婚姻”的态度以及判断原则进行1定的了解。 基本案情: 李某与郭某2人于1992年经人介绍后相识、相恋,1992年7月两人按照当地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结婚”后,两人又分别于1993年2月10日和1995年9月26日生下儿子李某甲与李某乙。但是,由于李某和郭某“结婚”过于迅速,双方之间并没有进行充分的了解,因此在生活中经常为了1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4年。
2、事实婚姻的认定
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是多长 您好, 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从这1司法解释,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缺1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