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存在过错怎么办?婚姻登记中的瑕疵存在哪些常见情形
1、如果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存在过错怎么办?
1、婚姻无效,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和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过错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第1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婚姻法 第十条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 第7条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8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中存在瑕疵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1方当事人未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越权管辖、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材料有瑕疵等。在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如果同时欠缺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内,可以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但对仅有程序瑕疵的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只要不符合婚姻法第十条关于婚姻无效的4种规定情形之1,法院就只能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如果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结婚登记程序上有瑕疵的婚姻宣告为无效,不仅扩大了无效婚姻的范围,也不符合设立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本意。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3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婚姻登记中的瑕疵存在哪些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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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怎么解决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的效力提出异议,虽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4、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属于无效婚姻吗
1、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属于无效婚姻吗结婚登记存在瑕疵的不属于无效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从上述情形看,结婚登记存在瑕疵并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的,不属于无效婚姻,应当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患病者共同生活为近亲属。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1方死亡的,生存1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情况,并不属于《婚姻法》中4种无效婚姻的情形,因此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认为婚姻关系无效。那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来处理呢?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此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延伸阅读:胁迫婚姻有效吗,是无效婚姻吗?什么情况下为无效婚姻?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5、婚姻登记中的瑕疵存在哪些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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