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事实婚姻的认定
1、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我们在老家办了酒席,1直没有领证,算不算事实婚姻呢?” “是否只要有了夫妻之实,即使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按照婚姻关系对待呢?” “我和男朋友同居8年,1直还没领证,我们的财产应该如何划分呢?” 你还在认为夫妻之实=事实婚姻? 今天,在这里郑重提醒大家认定事实婚姻是存在时间条件和实质要件的 记住1个关键日期:1994年2月1日!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这条司法解释弊核大意味着,法律上对事实婚姻的界定,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节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满足这3条实质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1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那么,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关系如何界定呢?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补办婚姻登记,其效力追溯到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但是,如果双方不愿意补办婚姻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确定双方关系性质后,财产如何处理 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双方共同居住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氏祥对夫妻租竖财产制的规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而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后又没有补办婚姻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1般共有财产处理。 律师提醒:认定事实婚姻存在1定时间条件,现如今距离1992已经过去2十多年,所以建议大家分清情况及时办理婚姻登记,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2、事实婚姻的认定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1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十2,女2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3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婚姻法事实婚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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