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应该如何认定,重婚罪与事实婚姻
1、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应该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
1、 事实婚姻是1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
2、 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3、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 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5、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百5十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与事实婚姻
构成重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年12月14日]已作出明确答复:“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所以现在谈事实婚姻应分别情况,也就是说,在民法上除94年2月1日之前已成立的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而在刑法上1直是“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的”。
3、这算重婚罪吗?事实婚姻的说法还存在吗?
1、A、C生有1子,2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孩子称2人为父母,则构成重婚罪。
2、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认定2人应为非法同居关系。
3、要摆脱C,唯1的办法就是给高额补偿,否则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