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重婚罪认定标准,如何界定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重婚罪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事实婚姻的成立的标准有3个构成要件:1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相称。2是双方公开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3是群众也认为男女双方属于夫妻关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法律上的重婚以及事实重婚两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百5十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何界定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31文库 事实婚姻重婚罪如何界定 2018年事实婚姻重婚罪认定标准是:事实婚姻的任何1方在主观上有“明知对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故意的,那么即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 事实婚姻与重婚罪在1定程度上存在相似之处,导致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者,而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误会。那么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究竟有哪些区别呢?我们又该如何界定这两者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详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关于“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2001〕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司法解释颁布于2001年12月24日,其中第5条的适用对象是“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处理办法,也就是说: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也按离婚处理。
3、事实婚姻中的重婚罪如何认定
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中,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的,认定为重婚罪。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2百5十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重婚罪案件中的事实婚姻该怎样认定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31文库 事实婚姻重婚罪如何界定 2018年事实婚姻重婚罪认定标准是:事实婚姻的任何1方在主观上有“明知对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故意的,那么即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 事实婚姻与重婚罪在1定程度上存在相似之处,导致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者,而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误会。那么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究竟有哪些区别呢?我们又该如何界定这两者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详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关于“事实婚姻”与“重婚罪”的问题是比较复杂而容易引起混淆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法释〔2001〕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司法解释颁布于2001年12月24日,其中第5条的适用对象是“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处理办法,也就是说: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登记结婚而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也按离婚处理。
5、重婚罪案件中的事实婚姻解除如何认定
事实婚姻关系的成立与解除在我国刑、民法中的界定是不1样的,刑事诉讼法中的重婚罪规定包含了事实婚姻的情况界定。那么,重婚罪案件中的事实婚姻解除如何认定呢?小编为你讲解。
1、构成重婚罪须有两个婚姻关系重合为前提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1夫1妻制婚姻关系,主观方面为故意或明知,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即重婚必然有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实践中,婚姻关系重合大致有4种情形:
1、法定婚(即依法登记)+法定婚
2、法定婚+事实婚
3、事实婚+法定婚
4、事实婚+事实婚。前两种是重婚罪的典型常态,而对于第3种与第4种,即前1次是事实婚,后1次是法定婚或者前后两次都是事实婚的,实践操作上,原则上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若前1次的婚姻关系成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该事实婚仍受法律保护,此后又有事实婚或法定婚的,应认定构成重婚罪。
2、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相应法律标准的民刑差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5条规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可见,民法上仅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而刑法上,对于事实婚姻是否可成为重婚罪条件之1,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批复的形式对此给予了肯定。
3、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应分区间予以综合认定现行法律只是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并未对此前解除事实婚姻的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后对此之前的事实婚姻要求解除的,则按照离婚程序予以处理。延伸阅读: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包养情人算不算重婚罪重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6、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应该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
1、 事实婚姻是1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
2、 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3、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 重婚罪中的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5、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百5十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