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规定后,还有争议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补充规定什么时候生效
1、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4条补充规定后,还有争议吗
争议是存在的,但是应以法定为准,即使有争议也要执行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2、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4条补充规定什么时候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3、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十4条补充规定什么时候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4、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4条补充规定,第3人主张权利,这个第3人指的是谁?
这个第3人是指 主张非法债权的夫妻双方以外的第3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补充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2款和第3款: 夫妻1方与第3人串通,虚构债务,第3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1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3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作出补充规定在法律上体现出哪些进步
没有提现进步,越描越黑,相关的法律规定早就有了。 把以往的规定,又翻出来,老生常谈了1下,强调了1下而已。 债务需要夫妻共同签字才是真正的进步。
6、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24条被废止了吗?
第2十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没有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