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登记行政起诉状,我也不知道我该起诉离婚还是起诉婚姻无效
1、撤销离婚登记行政起诉状
原 告:吴××,女,生于××××年7月6日,现年××岁,高中文化,农民,家住××县××家属宿舍。 监护人:吴××,男,生于××××年12月,现年××岁,小学文化,农民,系原告之父; 赵××,女,生于××××年3月,现年××岁,小学文化,农民,2人均住××县××镇××村。 被 告:××县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 第3人:吴××,男,生于1975年10月,××县人。
1、诉讼请求:
1、撤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所做××民(××××)离字第0××5号离婚证。
2、赔偿原告之监护人吴××、赵××因此而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及司法鉴定费等合计人民币叁万元。
3、诉讼费用判由被告承。
2、我也不知道我该起诉离婚还是起诉婚姻无效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亲友、律师或其他人代办。 法定结婚年龄,男不能小于22岁,女不能小于20岁。根据你当时情况是违背婚姻法的。但你现在已达到法定年龄,以结婚几年,应该是有效婚姻。所以应该提起诉讼离婚。
3、撤销婚姻登记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主观:撤销婚姻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的1方因胁迫结婚的;1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百2十1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民事诉讼无效婚姻宣告出来前是行政诉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宣告属于民事诉讼案件,但当事人以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婚姻登记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1)》第十5条利害关系人根据《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为被告。夫妻1方死亡的,生存1方为被告。第十6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参加诉讼。第十7条当事人以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规定的3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有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