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破产安置补偿费,就是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依法应当平的平等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1、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1条的规定:破产安置补偿费,就是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依法应当平的平等分
(1)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司法解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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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理解婚姻法解释(2)11条如何理解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1条是对婚姻法第十7条规定的其他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解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1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1条是对婚姻法第十7条规定的其他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十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1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5、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11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有矛盾啊?
你说对了,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不是孳息。 如果你1定要说把钱存银行后赚取利息也算投资收益,那么这样的投资收益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孳息而非投资收益。 具体到实践中还可能涉及到股票问题,如果在婚后经常用婚前财产炒股,这个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购买股票在婚后涨了,但并非人为多次操作的,收益可能视为个人财产。
6、婚姻法司法解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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