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二款
1、婚姻法司法解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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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法的司法解释2第十8条2款
婚姻法第十8条规定的是,夫妻以1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分3种情况来规定:1是只有1方要这个企业,2是两方都争要这个企业,3是两方都不要这个企业。婚姻法第十8条第2款就是对第2种情况进行的规定。 企业的价格通过竞价的方法来确定,类似于我们通常所见的拍卖。1方出价,另1方如果认为可以出的价格比这个高就加价,对方可以再加,以此类推,直至对方不再加价,最终谁出的价钱高这个企业就归谁,然后得到企业的1方按照自己的最后出价的价钱给1半给对方钱。例如:女方出10万,男方除2万,女方出14万,男方出16万,女方出18万,男方不再加价,则企业归女方,给男方9万元。因此,出价要从企业的价值和发展空间考虑。 (1)1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1方给予另1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1方给予另1方相应的补偿;。
3、婚姻法司法解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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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18条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十1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十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的规定。
5、婚姻法司法解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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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婚姻法司法解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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