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男方要求撤销婚姻,法院为何会支持?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男方要求撤销婚姻,法院为何会支持?



1、妻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男方要求撤销婚姻,法院为何会支持?

近日,邳州法院碾庄法庭审结了1起依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申请撤销婚姻案件。妻子因婚前隐瞒了患有精神分裂症的重大疾病,丈夫以侵害了其知情权为由,起诉要求撤销婚姻,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为,1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不如实告知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疾病属于《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1类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医治难度大,家族遗传可能性较大,且在较长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生活,为重大疾病。被告在结婚前即诊断患有该精神疾病,并且住院治疗过,但在结婚登记前被告没有据实详尽的尽到告知义务,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现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主张撤销婚姻,于法有据依法应予以支持。扩展资料法官说法婚姻关系应该建立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基础上,如1方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婚前向对方坦诚相告,让对方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是否愿意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所涉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属于民法典的新增规定。民法典第1千05十3条规定:1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不如实告知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作为无过错方的原告可以据此新规获得最有效的维权途径,民法典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形不仅作出了可以撤销婚姻的规定,而且还赋予了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本案原告经询问放弃了要求赔偿的权利,故法院未作理涉。虽然原被告登记结婚时间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但其婚姻状态1直持续至今,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出发,按照有利溯及的原则,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无过错方当事人的权利予以了充分的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妻子隐瞒精神病史,丈夫起诉撤销婚姻,法院:支持!。

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2、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若是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1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根据《婚姻法》第7条第1款第(2)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同时第十条第1款第(3)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医学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得结婚。

隐瞒精神病史可以撤销婚姻吗



3、隐瞒精神病史可以撤销婚姻吗

法律解析: 精神病属于我国法律上 禁止结婚 的疾病。但是如果在发病期间 结婚 并且隐瞒另1方的,那就是可撤销的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所以要看发病时间。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4、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男女双方从恋爱走到婚姻殿堂这1路都是非常不容易的,有时候缘分就是这样简单,婚姻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人生大事,每1位都应该认真对待,特别是夫妻的相处之道,应该要互相坦诚和信任。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些刚结婚不久的夫妻就发生矛盾,甚至以离婚作为收场。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婚前隐瞒就是原因之1。今天我们就以婚前隐瞒精神病史来探讨是否属于无效婚姻。看看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怎么处理的。在《婚姻法》中有规定,身患疾病,不宜结婚的,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此外,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精神病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在婚姻法上是禁止结婚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应以双方在结婚登记时该患者是否在发病期为衡量标准,若是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1方的,那就是无效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精神疾病或者婚前患有尚未治愈的精神疾病并且隐瞒另1方的,这两种婚姻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婚姻的。之所以这样判定,那是因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在未治愈好疾病之前的所有行为都不具有个人的意识,属于无效行为。以上就是判定隐瞒精神病史的婚姻是否有效的说明了。小编认为,即使是婚前就已经治愈好了疾病,我们都应该在婚前向对方坦诚事实,因为双方结婚以后就是需要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的,只有夫妻双方都懂得这种相处之道,未来的婚姻才会越来越好。 延伸阅读:婚前调查侵犯隐私权吗,什么是婚前调查? 签订婚前协议书有效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是什么?。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5、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是无效婚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且隐瞒另1方的,那就是可撤销的婚姻。若是曾经有精神病史,但结婚前就已经治愈好的,那就属于有效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1千05十3条 1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1方;不如实告知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复发婚姻是否无效



6、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复发婚姻是否无效

【案情】 何欢和王麟经熟人介绍相识半年多,于2012年10月结婚。结婚2个月后何欢怀孕了,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王麟却犯病了,几欲自杀。在何欢百般追问下,王麟的家人终于承认了他患有精神病史的事实。王麟2年前患病,1直在服药治疗。由于王麟刻意隐瞒,所以何欢1直不知情。经医生诊断王麟患有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这种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而且1直服药治疗的病人,这样的婚姻是否无效。 【分歧】 对于该案中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存在2种不同意见。 第1种意见认为,王麟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应认定婚姻无效。 第2种意见认为,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围,且王麟与何欢登记结婚时,并未处在精神病发作期,故王麟作出与何欢结婚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应认定婚姻有效。 【分析】 笔者同意第2种意见。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由此可知,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围。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其进行具体的说明。 目前,我国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种类主要参考《母婴保健法》和《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试行)》规定,“

1、不许结婚者:1.直系血亲或3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2.婚配双方均患有重症智力低下者。

2、暂缓结婚者:2.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发病期间的精神病患者应暂缓结婚。但上述条文对未处于发病期的精神病患者是否应当暂缓结婚或禁止结婚没有进行规定,笔者认为当精神病人未处于发病期,意识清楚,行为能力并未受到限制,能够对婚姻作出正确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意见1致,应当认定双方的婚姻有效。 综上所述,本案中王麟虽然患有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但在登记结婚时并未处在精神病发作期,其对结婚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有效的,故应认定婚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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