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故意隐瞒结婚年龄领取了结婚证书,其婚姻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结婚后发现妻子隐瞒婚前精神病史如何写离婚状

当事人故意隐瞒结婚年龄领取了结婚证书,其婚姻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1、当事人故意隐瞒结婚年龄领取了结婚证书,其婚姻关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在本案中张某某和王某某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隐瞒了真实的结婚年龄骗取结婚证但由于张某某提交起诉书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其婚姻关系有效。《婚姻法解释(1)》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婚后发现妻子隐瞒婚前精神病史如何写离婚状



2、结婚后发现妻子隐瞒婚前精神病史如何写离婚状

根据具体案情来写起诉状,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 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 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 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1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 裂。1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 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1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百1十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百2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1百2十1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女方结婚时未满20周岁,而且男方隐瞒了他的真实年龄,婚史,身体。。等真实情况。女方收取了彩礼56000元,在办理结婚酒席后半年发现了男方的真实情况提出离婚,这属于骗婚吗?要解除婚姻,该不该退还彩礼?要是退,该退多少?



3、女方结婚时未满20周岁,而且男方隐瞒了他的真实年龄,婚史,身体。。等真实情况。女方收取了彩礼56000元,在办理结婚酒席后半年发现了男方的真实情况提出离婚,这属于骗婚吗?要解除婚姻,该不该退还彩礼?要是退,该退多少?

这个你们应该去做婚前体检,那样可以杜绝以后的事情的发生,男方属于可以隐瞒,含有少量的骗婚,因为女方也没有主动提出去做婚前体检,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那是最好的啊,如果要退彩礼钱,不用全部退给,也可以不退,因为女方是受骗方,可以要求赔偿1些东西,希望我的回答楼主可以采纳,你也可以咨询律师详细给你讲1下。

女方结婚隐瞒年龄,实际比老公大5岁,属于骗婚吗?婚姻有效吗??



4、女方结婚隐瞒年龄,实际比老公大5岁,属于骗婚吗?婚姻有效吗??

以隐瞒欺骗手段获得登记结婚证,则结婚证无效,婚姻无效,不过,在法律未原判结婚证无效前,你们的婚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结婚双方有1方隐瞒年龄属于骗婚吗?这种情况被骗的1方要怎么做,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5、如果结婚双方有1方隐瞒年龄属于骗婚吗?这种情况被骗的1方要怎么做,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请参考以下婚姻法对结婚男女双方之间界定的要求: 我认为,仅仅隐瞒年龄,是属于合法婚姻的。 第5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1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3者加以干涉。 第6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十2周岁,女不得早于2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7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9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1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第十2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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