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法律特征,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有哪些突出特点?
1、可撤销婚姻有哪些法律特征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1条的规定,受胁迫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2、婚姻家庭法律关系有哪些突出特点?
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突出特点有:(1)主体的单1性和身份性。即公民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唯1主体;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公民。(2)人身关系的主导性。即在婚姻家庭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中,人身关系具有无可置疑的主导地位。(3)鲜明的伦理性。任何时期的婚姻家庭法总是与当时占据统治地位的道德观念和为社会所承认的道德规范紧密联系在1起;许多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成为立法的根据,大量的道德规范被法律所肯定。(4)权利义务的相对性和可转换性。亲属关系是相对存在的身份关系,因此而发生的1切权利都是相对权。这些权利义务关系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将会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发生转换。(5)客体的特定性。有关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关系中客体范围都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
3、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为: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4、事实婚姻法律特征有哪些
事实婚姻法律特征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婚姻法》第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5、道德和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在规范和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道德和法律缺1不可,只有在约之以法的同时束之以德,才会使千千万万个婚姻家庭更加和谐美好,社会更加文明进步。道德是基础,法律是保证;
2、家庭美德在维系和谐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而独特的功能。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道德来维系,也需要法律来调整;
3、相关法律提出: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
4、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两种重要调控手段,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保护着婚姻家庭这个人生的港湾。树立家庭美德,遵循相关法律规范,是生活对人们提出的客观要求。大学生离开了养育自己的父母,开始了独立的生活,也有了对未来的憧憬,应该在成长的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对婚姻和家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1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千04十2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1千04十3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6、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有: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根据《婚姻法》第十1条的规定,受胁迫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