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六十四条说的什么,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1、婚姻法6十4条说的什么
婚姻法没有6十4条,婚姻法第4十6条说的是法定的几种导致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解读婚姻法司法解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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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中国人寿的保单不记入夫妻共同财产吗
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1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户科学购买合适的保险。学保险知识,选择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中国人寿的保单不记入夫妻共同财产吗答:案例:张某,45岁,因癌敞籂搬饺植祭邦熄鲍陇症于2〇1〇年6月2日死亡,张某生前无遗嘱、无夫妻财产约定,其有配偶吴某、女儿小张和父亲老张和母亲陈某。张某生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了1份商业养老保险,保单上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其配偶吴某、女儿小张和父亲老张和母亲陈某来公证处申请继承张某的养老保险金,这份继承公证该如何办理?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十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1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这份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按《保险法》第6十4条1款的规定,这笔养老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张某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由张某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2、这笔养老保险金作为张某遗产是明确的,但这笔养老保险金是全部属于张某的个人遗产,还是属于张某夫妻共同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于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7条规定的“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1般养老保险金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将来取得的生活费均具有工资属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中没有区分养老保险金是社会养老保险金还是商业养老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是为保障投保人的退休老年生活质量,在投保人缴纳相应费用之后,在1定年龄后为领取养老金的商业性退休养老保险产品。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退休金为主要目的人身险,是社保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其性质与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性质是1致的,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将来领取养老金也都具有工资属性,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笔保险是张某生前的法定代表人为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了1份商业养老保险,保单上的被保险人张某还没有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死亡,保险公司不管给付的是养老金还是退还养老保险费也都具有工资属性,应是属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综上所述,张某这份保单上的保险金应属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半为张某的遗产,依法应由其配偶吴某、女儿小张和父亲老张和母亲陈某共同继承。
4、婚姻法第6十4条说的什么?
婚姻法第6十4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3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3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5、婚姻法第6十4条说的什么婚姻法有6十4条吗?
婚姻法没有第6十4条,最多5十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