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做财产公证,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出全资给一方子女买房如何公证
1、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做财产公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做财产公证,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
2、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出全资给1方子女买房如何公证
视情况而定。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1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7条第4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1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为夫妻1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