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隐瞒婚姻事实收他人彩礼行为能否构成诈骗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1、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本案例的主要法律问题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诉讼的问题。 我对本案的处理意见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和是否对子女财产进行合理安排。判断感情破裂的情况有:

1、夫妻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草结婚,婚后又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也比较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的。

4、一方欺骗对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却没有同居生活,也没有和好的可能的。

6、 包办买卖婚姻的。

7、 分居已满三年,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

8、 夫妻一方有通奸、非法同居行为的。

9、 重婚。

11、一方被判长期徒刑,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

13、受到对方虐待和遗弃的。

14、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况。 其中258条法院应该支持。 至于关于妇女终止妊娠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在本案中不能采纳,因为,男方能证明且女方承认孩子不是男方的,合符司法解释的规定。 对本案我的感受是很遗憾。因爱而生忧,因爱而生怖,此生若离爱,无忧亦无怖!

隐瞒婚姻事实收他人彩礼行为能否构成诈骗

2、隐瞒婚姻事实收他人彩礼行为能否构成诈骗

【案情】原告艾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相识,约定结婚彩礼4万元,先行给付20000元,当场经媒人将20000元交予被告母亲梁某手上,余款约定2007年12月结婚时付清。后刘某便独自外出务工,期间艾某通过银行汇给刘某3000元。2007年12月艾某按约定来到刘某家中,要求与刘某结婚,被告知刘某要到2008年4月才能回来结婚。因此事双方家人因婚事发生争执,后双方一直未见面。2010年年底艾某得知刘某已回家,并早已与他人结婚,于是艾某要求其归还彩礼,但刘某拒不归还,故艾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归还彩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某于2004年12月与周某登记结婚,2007年12月21日起诉离婚,2008年5月正式二人离婚。2010年3月刘某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刘某与艾某相识并商谈结婚彩礼时,刘某还尚在婚姻期间,刘某刻意隐瞒了婚姻事实。【分歧】刘某隐瞒自己婚姻事实,经媒人介绍与艾某相识,以结婚为由索取彩礼23000元,后一直外出打工,拒绝与艾某见面,刘某尚在婚姻期间就开始与他人商谈婚姻,并接受对方已结婚为条件的彩礼,事情败露后并拒绝归还彩礼,对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产了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艾某双方自愿订立婚约,给付了礼金23000元,刘某后与他人结婚,刘某应该返还艾某彩礼,刘某与艾某之间纠纷属于普通婚姻财产纠纷。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及其母梁某故意隐瞒刘已婚的事实,由他人介绍认识原告艾某,以结婚为条件索要彩礼40000元,事情败露后,刘某拒不归还。刘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分析】笔者赞同第二种处理意见,具体理由如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婚姻诈骗是指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婚姻诈骗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的要求: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即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处分自己的财产,使对方受损。再次,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以婚姻为借口骗取对方财物。刘某及其母梁某虽未虚构事实,但隐瞒了刘某的已婚事实,即刘某为有妇之夫,通过他人介绍与艾某认识,并以婚约为由向艾某索取彩礼40000元。刘某隐瞒自己婚姻事实的行为使得艾某误认为刘某是单身,并愿意与其结婚,因此,当场给付刘某彩礼20000元,后汇款3000元。刘某取得彩礼后独自一人便外出打工,期间艾某多次催促刘某返回结婚,但刘某一值找借口拖延。刘某多次找借口拖延婚期的行为,表现出其并不愿意和艾某结婚。从刘某的一系列行为出发,并看不出刘某有与艾某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刘某接受艾某的彩礼后便立即外出务工,且一直未归再与艾某会面。整个过程中,刘某有两次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第一次是隐瞒自己婚姻的事实,通过媒人介绍认识艾某,并表示同意与艾某结婚,索得彩礼23000元。第二次是在与艾某婚约尚未解除期间,瞒着艾某与他人登记结婚。本案中刘某两次隐瞒婚姻事实的行为充分反映刘某诈骗的故意,并使艾某信以为真,给付彩礼。其与他人结婚的事实被艾某发现后,面对归还彩礼的请求,刘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且抵赖说并未受到艾某的彩礼23000元。结婚事实败露后抵赖拒不归还彩礼的行为,充分反映了刘某以结婚为借口非法占有钱财的目的。本案中被告刘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区别于普通的婚约财产纠纷,刘某与艾某并未结婚,且刘某在收到彩礼后就外出务工,婚约期间两人再未见面,直到刘某已经和他人登记结婚。因此,笔者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延伸阅读: 婚姻诈骗罪案例:如何认定婚姻诈骗 婚姻诈骗如何收集证据,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婚姻诈骗应该如何认定。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