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吗


1、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吗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可以报警。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属于自诉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报警察处理。


干涉婚姻自由有下列几种情形:



1、包办婚姻,是指第3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第3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4、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



5、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6、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7、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8、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9、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4十1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千04十2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1千04十3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原则上,被害人的自杀身亡不属于结果加重犯中的致人死亡。行为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1般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有前述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应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包括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强奸致使被害妇女重伤或者致使被害人死亡;拐卖妇女、儿童致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重伤或者致使其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包括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非法行医致使就诊人死亡的等等。


客观上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应是对基本犯罪行为对象造成加重结果,如果发生事实认识错误,原则上也不影响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百5十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3、回复:非法拘禁与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如何区别


非法拘禁可能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1种手段,两者区别主要看目的,非法拘禁罪1般是为了追讨债务或者出于其他目的而为,而采用非法拘禁形式暴力干涉婚姻的目的则是为了干涉受害人的婚姻自主权,按照法律术语来说,是侵害客体不同。



4、非法拘禁与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如何区别


非法拘禁可能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1种手段,两者区别主要看目的,非法拘禁罪1般是为了追讨债务或者出于其他目的而为,而采用非法拘禁形式暴力干涉婚姻的目的则是为了干涉受害人的婚姻自主权,按照法律术语来说,是侵害客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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