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宣告一个婚姻为“无效”?

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宣告一个婚姻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另一方不能继续同房的情形下,该婚姻关系可被认定为无效。同时,如果是因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可以被判定为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结婚的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即未经过结婚登记而私自同居并生育子女。

当一方有严重的精神障碍、患有性病或传染性疾病时,或者有一方与另一方存在血缘关系等情况都可以宣布结婚无效。

如果结婚双方是未成年人,或者一方已经去世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此外,如果有重大过失导致无法履行婚姻义务的情况也可以宣布婚姻无效。", "Type": "问答

如果夫妻一方是未成年人,或者有精神病史、严重精神障碍者或患有其他疾病影响正常生活等情况时,就可以宣布其婚姻无效。

如果一方或双方的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存在其他法律原因导致不能进行结婚登记。

如果夫妻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则该婚姻可被宣布为"无效": 1) 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2) 如果其中一人与另一个人的配偶存在重婚行为。3) 如果其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岁)或无民事能力的人员的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收养关系解除后仍然没有达到成年年龄等情形下的结婚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总则,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有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存在时不能宣布其有效。例如:
1、当事人未满23周岁;
2、已结过婚且离婚时间不满一年(从第二段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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