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法律条文,请问谁知道我国最早的婚姻法法条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法律条文


1、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法律条文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释3》第5条规定:确定了夫妻1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1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6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方将房产赠与另1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1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7条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1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7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1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1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3》第十条规定:夫妻1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1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十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1方对另1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1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1方,另1方只能得到1定的补偿。




2、请问谁知道我国最早的婚姻法法条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1部法律。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



3、2021年新的婚姻法条离婚规定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旧的婚姻法同步废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居住权;



2、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3、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4、起诉离婚后不支持,双方又分居满1年,再起诉准予离婚;



5、婚姻存续期债务判定的区别;



6、增设婚姻无效的情形;



7、增设离婚冷静期制度;



8、关于疾病判断婚姻是否有效改为可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千07十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十日内,任何1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2023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法律条文




5、请问谁知道我国最早的婚姻法法条




6、可撤销婚姻法条如何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法条的规定是:《婚姻法》第十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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