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婚姻法上的胁迫结婚指哪种情况
1、婚姻法司法解释3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无效。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1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1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
2、婚姻法上的胁迫结婚指哪种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十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胁迫婚姻违反了男女双方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胁迫结婚的“胁迫”即威胁与强迫之意,主要是指行为人以给另1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失为要挟,迫使另1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且婚姻关系自始无效,申请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应为受胁迫1方,并且应当在结婚登记后1年内提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申请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