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喜欢赌博而产生的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举债债务为赌博用途,离婚是否为!共同债务?

夫妻1方喜欢赌博而产生的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1方喜欢赌博而产生的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们都知道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夫妻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1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3人所负的债务。那么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1些关于夫妻1方喜欢赌博而产生的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案情简介】李女士和张某于1983年结婚。婚后张某沾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自2003年至2005年,张某瞒着李女士分10余次借赌友款共计6万余元。因为沉迷赌博,张某对家庭不管不问。2006年12月,妻子李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与张某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提出自己欠款6万余元系夫妻共同债务,要求李女士分担。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张某系合法夫妻关系,2003年至2005年,张某瞒着李女士分10余次借赌友款共计6万余元不应认定为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解读】本案的焦点是对张某所欠6万元赌债性质的认定,即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1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1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参照上述判断标准,本案所涉及的赌债,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张某在举债之前并未产生共同借债的合意,并且被告张某的赌博行为亦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因此,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另外,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1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虽为婚姻的主体,且在诸多利益方面密不可分,但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与责任。赌债的产生很明显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应当由债务人自己负责清偿。综上,正确划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界限,对于维护夫妻的共同利益、夫或妻的个人利益以及第3人的合法权益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十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延伸阅读: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1方在外举债债务为赌博用途,离婚是否为!共同债务?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1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3、夫妻1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



5、婚前1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或1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分得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因此,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列。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也应是个人债务,与夫妻另1方无关。



3、婚姻存续期间1方因赌博所欠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1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1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1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1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4、婚姻存续期间1方因赌博所欠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第2十4条司法解释,明确债务属于赌债的,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是赌债。



5、夫妻1方赌博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1方赌博所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1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而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6、婚姻存续期间1方因赌博所欠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1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1方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十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1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1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1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1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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