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个人把钱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这钱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钱存在孩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有1个人把钱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这钱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有1个人把钱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这钱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有1个人把钱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这钱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有1个人把钱存在未成年孩子名下,这个钱他应该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毕竟是夫妻之间。赚有的这个钱财,所以说不管是谁把这个钱放在另1个人名下,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1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孩子的压岁钱是长辈赠与给孩子的财产,是归孩子所有的,该笔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父母无权将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孩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上述款项。夫妻离婚后,作为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钱存在孩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钱存在孩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孩子名下的存款,并不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夫妻双方或者他人明确赠与孩子并实际交付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仅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孩子的名义存在其名下,并未实际赠与子女,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千06十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第1千06十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千06十2条、第1千06十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1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安置房登记在孩子名下还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3、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安置房登记在孩子名下还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登记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离婚时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4、离婚时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当钱存入孩子名下时钱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了。离婚时孩子的财产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作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孩子的那方代为保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百8十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1百8十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钱已经存在孩子名下。属于已经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离婚时,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1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扩展资料: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1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1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1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1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1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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