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结婚后,夫妻自己写了一份房产共同所有的协议,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婚姻协议约定怎么写,婚姻协议约定范本,标准格式
1、请问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结婚后,夫妻自己写了1份房产共同所有的协议,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
《婚姻法》解释3 第6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1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1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1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8十6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 第1百8十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姻法》 第十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十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综上法条,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毕竟新法优于旧法,如果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应该也是可以撤销的。
2、婚姻协议约定怎么写,婚姻协议约定范本,标准格式
婚姻协议约定范本 男方: 先生 女方: 女士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合约没有违背公民基本权利下而订定的,本意唯对婚姻爱情的未来表明态度作出承诺,就关于《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记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约》,双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结婚前后财产共有规定——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别。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共同研究达成此《婚姻合同约定》,是对保护结婚前后男女双方的切身问题,而做出了具体的[婚姻约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权人),继续拥有婚前婚后所取得的1切财产。双方于2007年5月28日签定以结婚协定、青春损失赔偿协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定3个分类为中心的[婚姻协定]。 1.结婚协议 1.婚前男方要准备好基础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并提供生活开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女方造成身、心、灵伤害,不得妨碍女方交朋结友及干预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红杏出墙]。 3.男方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给女方支配,男方不得违约,否则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婚后财产]不分割,全部归女方所有。 4.举行婚礼后双方都不准吸烟及暴饮酒。双方婚后要夫妻恩爱,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远不离不弃、谁也不准提离婚,如1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1切,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结新欢弃女方于不顾。否则,男方将所有婚前婚后的财产财物全部归于女方所有,不得异议。 6.若女方于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还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顾双亲,并视同已亲,无愧于心善待女方的亲友,如视自己的亲友。 7.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 婚后男方得要做到对女方尊从3从(听从,服从,随从),4得(就得,忍得,舍得,做得)。并且努力做到《8荣8耻》: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忽视老婆为耻!以伺候老婆为荣,以麻烦老婆为耻!以赞美老婆为荣,以批评老婆为耻!以抢做家务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下班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以诚实专1为荣,以沾花惹草为耻!以遵守家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上缴工资为荣,以窝藏奖金为耻! 2.青春损失赔偿 双方自由恋爱数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状况,若女方由于自身的健康状况等种种原因而不能生儿育女或不如男方所愿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结新欢,或搞[婚外情],或[包2奶]等,否则愿意放弃1切,若由此而引起争议或最终离婚,男方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作为对女方的青春损失赔偿,男方不得异议。 3.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经过公证后产生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财产与男方无关,但男方婚前所有财产、财物与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签定的1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2.婚后财产:女方独立支配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男方所经营的,赚取的或共同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等均与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后单方面(没有双方共同签订的任何约定/合同/债务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下的1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备注:根据婚姻法的[第17条规定],以下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则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备注: 1.上面都是1般性规定,涉及到赠与和继承,又有例外。 2.赠与:按照《〈婚姻法〉解释2》第22条规定,夫妻结婚,如果是1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按买房和结婚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2.1如果是婚前父母为购置婚房出资的,出的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2.2如果父母是在婚后出钱给小夫妻买房的,这笔钱应当算作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提出,只是送给自己的子女,那就算个人财产。 3.继承:父母死亡,子女会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中,1方父母特别富裕,子女就能继承到巨额财产。但不管这些被继承的财产数字有多庞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1。
3、婚前房产公证书怎么写
第1个问题:此协议书需写上哪些内容?准确滴说,应该叫“婚前房产协议书”,我们以前做过很多这样的文书,实战中,我们给客户起草的《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夫妻财产协议》大致的内容如下,您可以参考—— 婚前房产协议书 第1条 物业概况 第2条 物业归属 第3条 产权转移 第4条 风险与利益 第5条 违约责任 第6条 征收与征用 第7条 争议解决 第8条 协议附则 或者—— 夫妻财产协议
1、订约依据
2、婚前财产
3、婚后共有房产
4、婚后共有的其他财产
5、债权债务
6、修改与补充
7、争议解决
8、协议生效
9、文本效力 在正式文件里,我们还往往加上适当煽情、方便各方接受的内容,例如 ...... 甲乙双方登记结婚以来,感情稳固,生活幸福。双方1致认为,和谐美满的婚姻是甜蜜爱情的理想归宿,而婚姻家庭的和谐美满则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彼此欣赏、相互忠诚、彼此包容的基础之上,为此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作出如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第2个问题:房产证如在婚后办理,算是他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即便是婚后办理房产证,由于是婚前签订买卖合同并付款,仍然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4、婚姻协议约定怎么写,婚姻协议约定范本,标准格式
婚姻协议约定范本 男方: 先生 女方: 女士 双方均属独立自然人,完全具备民事活动能力,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合约没有违背公民基本权利下而订定的,本意唯对婚姻爱情的未来表明态度作出承诺,就关于《婚姻之同意——婚姻登记的婚姻合同(marriage pact)公约》,双方的婚姻合同是以结婚前后财产共有规定——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大类别。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和平共同协定,双方在婚姻登记前,共同研究达成此《婚姻合同约定》,是对保护结婚前后男女双方的切身问题,而做出了具体的[婚姻约定],女方享有特殊的自由地位(自权人),继续拥有婚前婚后所取得的1切财产。双方于2007年5月28日签定以结婚协定、青春损失赔偿协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定3个分类为中心的[婚姻协定]。 1.结婚协议 1.婚前男方要准备好基础住房、基本的生活用品,并提供生活开支。 2.男方不得干涉女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女方造成身、心、灵伤害,不得妨碍女方交朋结友及干预女方正常的工作,但女方不能[红杏出墙]。 3.男方的工资及其他所有收入都要交付给女方支配,男方不得违约,否则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婚后财产]不分割,全部归女方所有。 4.举行婚礼后双方都不准吸烟及暴饮酒。双方婚后要夫妻恩爱,互相理解、信任和尊重,永远不离不弃、谁也不准提离婚,如1方提出离婚,则提出方放弃1切,财产全部归对方所有。 5.若女方因意外事故或疾病而造成产生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男方不得擅自另结新欢弃女方于不顾。否则,男方将所有婚前婚后的财产财物全部归于女方所有,不得异议。 6.若女方于男方前身故,而女方父母还在世,男方需代女方在其[有生之年]照顾双亲,并视同已亲,无愧于心善待女方的亲友,如视自己的亲友。 7.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 婚后男方得要做到对女方尊从3从(听从,服从,随从),4得(就得,忍得,舍得,做得)。并且努力做到《8荣8耻》: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忽视老婆为耻!以伺候老婆为荣,以麻烦老婆为耻!以赞美老婆为荣,以批评老婆为耻!以抢做家务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下班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以诚实专1为荣,以沾花惹草为耻!以遵守家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上缴工资为荣,以窝藏奖金为耻! 2.青春损失赔偿 双方自由恋爱数年,男方早已知女方的健康状况,若女方由于自身的健康状况等种种原因而不能生儿育女或不如男方所愿育男育女,男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借腹生子、休妻且擅自另结新欢,或搞[婚外情],或[包2奶]等,否则愿意放弃1切,若由此而引起争议或最终离婚,男方的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作为对女方的青春损失赔偿,男方不得异议。 3.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经过公证后产生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 夫妻双方,不管婚前贫富差距有多大,女方婚前的所有财产与男方无关,但男方婚前所有财产、财物与女方共同享有;男方在婚前所签定的1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2.婚后财产:女方独立支配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男方所经营的,赚取的或共同所赚取的所有财产等均与女方共同享有,但男方在婚后单方面(没有双方共同签订的任何约定/合同/债务等)或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签下的1切所有债权债务及任何税务税收等与女方无任何关系。 备注:根据婚姻法的[第17条规定],以下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1的,则为夫妻1方的财产:(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备注: 1.上面都是1般性规定,涉及到赠与和继承,又有例外。 2.赠与:按照《〈婚姻法〉解释2》第22条规定,夫妻结婚,如果是1方父母给买的房子,按买房和结婚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两种情况处理。 2.1如果是婚前父母为购置婚房出资的,出的钱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是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2.2如果父母是在婚后出钱给小夫妻买房的,这笔钱应当算作对夫妻两人的赠与,是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提出,只是送给自己的子女,那就算个人财产。 3.继承:父母死亡,子女会继承遗产。如果夫妻中,1方父母特别富裕,子女就能继承到巨额财产。但不管这些被继承的财产数字有多庞大,如果没有特别声明,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有1。
5、老公有外遇老婆发现了签的:《个人作风问题协议》婚姻双方如有1方在外高不正当男女关系,婚内所有财产归另1方所得,过错方净身出门,并办理离婚手续。同意签字然后是双方签字,能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里面是有这么1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