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外地的律师打官司吗,离婚官司,去外地能打赢吗?

可以请外地的律师打官司吗



1、可以请外地的律师打官司吗

本问题涉及民法相关规定中地域管辖问题范畴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管辖法院,如果该法院对涉诉案件拥有管辖权,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该法院又是异地,那么需要前往异地进行诉讼也就是异地打官司。我国关于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的住所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1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2、1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1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1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关系案件,以及(2)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财产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1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依据《民诉法解释》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1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1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1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1方居住在国外,1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1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1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被告住所地、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A.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B.保险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票据纠纷、公司诉讼、运输合同纠纷第2十5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6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7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侵权之诉第2十8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9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1)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2)侵权结果发生地。E.只以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第3十1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十2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6、协议管辖第3十4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7、共同管辖第3十5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1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官司,去外地能打赢吗?



2、离婚官司,去外地能打赢吗?

答:是的,去外地打赢离婚官司是可能的。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本人或者配偶住所地以外的地方提起离婚诉讼。因此,去外地打赢离婚官司是可能的。要想打赢离婚官司,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有关证据,查阅有关法律,准备诉讼文书等。其次,要找到1个有经验的律师,他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离婚官司的法律程序,并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最后,在庭审中要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要坚持自己的立场,以便获得最终的胜利。总之,去外地打赢离婚官司是可能的,但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找到1个有经验的律师,并在庭审中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我想提醒大家,在离婚官司中,最重要的是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被他人利用。

可以请外地的律师打官司吗



3、可以请外地的律师打官司吗

本问题涉及民法相关规定中地域管辖问题范畴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管辖法院,如果该法院对涉诉案件拥有管辖权,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该法院又是异地,那么需要前往异地进行诉讼也就是异地打官司。我国关于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的住所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1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2、1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1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1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关系案件,以及(2)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财产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1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依据《民诉法解释》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1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1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1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1方居住在国外,1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1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1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被告住所地、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A.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B.保险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票据纠纷、公司诉讼、运输合同纠纷第2十5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6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7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侵权之诉第2十8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9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1)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2)侵权结果发生地。E.只以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第3十1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十2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6、协议管辖第3十4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7、共同管辖第3十5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1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打离婚官司律师费谁出?



4、打离婚官司律师费谁出?

1、打离婚官司律师费谁出? 在离婚诉状案中,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1方支付,1般诉讼中,若案情较为复杂,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时候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伴随着离婚的同时,还有1些私人的或者财产上的纠纷问题会涉及到法律诉讼,涉及到请律师的问题,如果在婚姻诉讼中有1方聘请律师为自己辩诉。 在离婚诉状案中,律师费用由聘请律师1方支付,1般诉讼中,若案情较为复杂,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时候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于聘请律师1方是否能赢得官司,要看您的请求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法律依据。下面为您讲解离婚官司中聘请律师费的程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2、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1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5、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1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6.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多少等情况协商确定。

2、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标准(1)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1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2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1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同1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1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1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综上所述,律师费1般是由聘请的1方来支付,跟诉讼费用不同,诉讼费用会由败诉的1方来支付,而律师是聘请来帮助自己赢得案件的诉讼的,所以会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来进行收费,当然是由自己聘请律师的哪1方来支付。 延伸阅读: 异地离婚官司在哪里打? 男女双方打离婚官司要多久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打婚姻官司,外地的要找老公那边的律师嘛?



5、打婚姻官司,外地的要找老公那边的律师嘛?

你好,律师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办案,你可以请你们当地的律师也可以请你老公那边的律师 ,自由选择!。

律师可以异地打官司吗



6、律师可以异地打官司吗

本问题涉及民法相关规定中地域管辖问题范畴根据具体案件来判断管辖法院,如果该法院对涉诉案件拥有管辖权,而对于当事人来说该法院又是异地,那么需要前往异地进行诉讼也就是异地打官司。我国关于地域管辖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的住所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1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住所地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以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2、1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1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1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1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关系案件,以及(2)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财产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1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依据《民诉法解释》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1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1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1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1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1方居住在国外,1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1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1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1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1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被告住所地、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A.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B.保险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1)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票据纠纷、公司诉讼、运输合同纠纷第2十5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6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7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侵权之诉第2十8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十9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1)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2)侵权结果发生地。E.只以法律关系发生地管辖的情形第3十1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第3十2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属管辖《民诉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6、协议管辖第3十4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7、共同管辖第3十5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1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