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新婚姻法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遗产继承权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2十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产继承 第1,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第2,配偶1方死亡,另1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第3,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4,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5,夫妻互为第1顺序法。
2、新婚姻法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1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1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1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2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