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继承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汇编

于继承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于继承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继承案例:1对夫妻有1个亲生儿子,1个非婚生女儿(婚前带来的),共同要继承父母存款30万,儿子以妹妹不是父母所生为由,不同意分给妹妹钱,妹妹提出哥哥理由违反《婚姻法》、《继承法》有关规定,有权继承,要求法庭支持自己的诉求,被法院采信了。 《婚姻法》 第2十4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2十5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继承法》 第9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汇编



2、婚姻家庭继承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汇编

1、基本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行政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涉外婚姻几个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3、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婚姻案件中聘金或聘礼处理原则的指示19510810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内务部纠正几个有关处理婚姻案件程序的错误的指示19521225

3、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法院错误处理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通报19530123

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几个有关婚姻的具体问题的解答19530211

5、内务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多年无音讯之现役革命军人家属待遇及婚姻问题处理办法19550615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员军人在服役期间因其配偶与人通奸要求人民法院处理应作为破坏革命军人婚姻案件受理的批复19570823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犯留场就业人员自留人员婚姻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19610819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员的婚姻问题是否应按照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处理的批复19630125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改犯留场就业人员婚姻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19621128 1

0、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军事法院判处的重婚案件其非法婚姻部分由谁判决问题的电话答复19801127 1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问题的通知19810221 1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适用婚姻法问题的通知的请示的复函19810413 1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现役军人提出离婚案件应参照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的复函19810728 1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年老、无子女的人能否按婚姻法第2十3条类推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承担抚养义务的复函19810901 1

5、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李玲与王景年婚姻纠纷案的复函19820809 1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和公证事实婚姻问题的复函19821005 1

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31227 1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现双方均居住香港,他们发生离婚诉讼,内地人民法院可否按《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办理的批复19840414 1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50911 2

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熊碧华与杨万福婚姻纠纷1案的处理意见的电报答复19851005 2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3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19870114 2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双方隐瞒近亲关系骗取结婚登记且生活多年生有子女应按婚姻法第2十5条处理的批复19870114 2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按中国婚姻法离婚的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应如何理解的函19870821 2

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1121 2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1213 2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19930122 2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1103 2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19940404 2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19941214 3

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通知20010510 3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0011227 3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曾公开同居生活能否连续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函20020919 3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20040401 3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20110813

4、部门规章

1、司法部关于解释和公证婚姻状况问题的通知19830716

2、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19831209

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婚姻状况证明的认证等几个问题的函19850522

4、司法部公证律师司有关婚姻状况公证问题的批复19850820

5、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19860911

6、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有效期问题的通知19880117

7、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婚姻关系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19880416

8、民政部婚姻司对《收养法》的解答19920401

9、民政部婚姻司谈收养登记的意义、范围和程序19920401 1

0、民政部关于收养法律规定适用范围的复函19960401 1

1、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19970508 1

2、司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0000303 1

3、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0329。

我国出台的与婚姻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3、我国出台的与婚姻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婚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婚姻登记、婚姻法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家庭方面的收养、继承等,具体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2、《婚姻登记条例》第1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条 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3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4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2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3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我国出台的与婚姻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4、我国出台的与婚姻法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婚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婚姻登记、婚姻法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家庭方面的收养、继承等,具体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2、《婚姻登记条例》第1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条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条 实行婚姻自由、1夫1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3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4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2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3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条例。

与家庭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5、与家庭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家庭关系是指共同生活在1个家庭里面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比如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等。与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婚姻登记、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的司法解释、家庭方面的收养、继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5十5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1千05十6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1千05十7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1方不得对另1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第1千05十8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夫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1千05十9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1方,在另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1千06十条 夫妻1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1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1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国涉外婚姻法律法规,对于涉外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6、中国涉外婚姻法律法规,对于涉外婚姻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未规定涉外婚姻内容,其内容见于《民法通则》中的涉外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4、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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