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
1、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有哪些?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其中注意“劳动争议”,其没有独立的诉讼法规定,也是用《民事诉讼法》。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1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 )。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lll条对1些特殊案件的处理作了1般性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百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AD考的是第(7)项,但第(7)项规定的是“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不包括被告;D则符合第(7)项规定,故D当选。另外,根据《仲裁法》第20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1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B错误。C是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案件的处理,它规定于《民诉意见》第l53条之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C应受理,不选。
3、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有哪些?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其中注意“劳动争议”,其没有独立的诉讼法规定,也是用《民事诉讼法》。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1审终审的案件包括哪些?A.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B.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适用简易程...
正确答案:ACD 82.【答案】ACD 【考点】 1审终审;基本审判制度【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按照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都实行1审终审.故选ACD.即使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可能会上诉,故不迭B.。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正确答案:A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