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自愿离婚协议书如何写,离婚协议——从《婚姻法》司法解释解读

新婚姻法自愿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1、新婚姻法自愿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新婚姻法自愿离婚协议书如何写   我跟妻子是自愿离婚的,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跟我说要写1份离婚协议书,我们都没有不知道怎样写才算合格,请问哪里有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提供?   解答:   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1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1、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2、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1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1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6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1天由双方协商,达成1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1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1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1方给予另1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离婚协议——从《婚姻法》司法解释解读



2、离婚协议——从《婚姻法》司法解释解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8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上述两条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解释中的“离婚协议”应为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协议”,且离婚的事实已经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离婚协议已经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只有这样的离婚协议才有可能发生“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是在诉讼离婚中,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形成了调解书或判决书,则不存在上述可能,当事人直接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而无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提起法院也基于1事不再理的原则不予受理。同理,经法院调解或判决最终形成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也不存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能。该解释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这里将“离婚协议”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并列,同样可以佐证。   

2、该解释只是适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或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情况,而对已经离婚的事实当事人不能请求法院再次解除婚姻关系。   

3、法院在审理以第8条、第9条为由提起的诉讼案件时,严格遵循“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若1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义务,将判决其履行义务,若经司法审查存在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将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  责任编辑:李晓娟。

离婚协议和婚姻法谁更有法律依据



3、离婚协议和婚姻法谁更有法律依据

民政部2015年12月31日发布《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这部时隔12年出台的新版规范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规范中,对离婚协议进行了如下规定:第5十5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2十9条至第3十5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法》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规定: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3十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1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1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1方请求补偿,另1方应当予以补偿。第4十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考找法网:网页链接第4十2条 离婚时,如1方生活困难,另1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



4、婚姻法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1种认为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更具体说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第2种观点则认为,离婚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3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的约定自双方约定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许多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生效),但就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或者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才可以。针对第2种观点存在以下反驳意见:  反驳理由1。《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 11条第1款第3项尽管将离婚协议书作为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且该条例第13条规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并询问,但这些规定均没有直接规定离婚协议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或者自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反驳理由1。  反驳理由2是,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当然解释法,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当然在当事人间发生法律效力自不待言。  另外,该解释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变更或者撤销作了规定。由此可以这样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与民商合同没有区别,在法律适用也并无2致。  特殊性可能主要体现在该解释第25条,即“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1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1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反驳理由3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审判实践,对于子女抚养、抚养费的支付及探视权的行使等内容也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生效的条件,并不以婚姻登记机关批准为生效条件。如上据述,该主张关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观点有现行法的依据,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自愿离婚的条款只有当事人自愿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待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登记证之日起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针对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梁律师发表意见:  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两种途径可以实现:第1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2是通过法院处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是否1定经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生效的问题,目前法律界说法不1,两种观点都存在,甚至各地法院也有相反两种判决。很多时候,在离婚协议商谈中,双方是在不断博弈的过程,因为权益的争取往往就是1点点的努力而得来的,如果您在离婚商谈中争取到了了对己方有利的离婚协议书内容,特别是在财产分割方面,为了担心日后另1方反悔不去配合作离婚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者能根据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的意思,另行签订1份财产约定。这样,即便对方事后反悔,不肯配合办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已经有了对己方有利的方案,并且受法律保护,就不用担心对方反悔了。

所订离婚协议若违反婚姻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所订离婚协议若违反婚姻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没有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的原则是:结婚、离婚自由,男女平等,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等是基本原则,违反其中之1都违法、无效。

离婚协议在婚姻法里可否能够后悔



6、离婚协议在婚姻法里可否能够后悔

不可以的,复婚跟结婚1样的,但是你们可以约定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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