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是什么
1、新婚姻法第4十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内容是: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婚姻法在我国正式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已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8十9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2021年其民法典取代婚姻法,原婚姻法第十7条民法典第1千06十2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6十2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千06十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合同法第1百6十1条与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 合同法第1百6十1条指出买卖双方对价款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十1条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即时效起算点始于交付货物之时,该时点也是形成请求权之时.该规定在理论上有争议,在实践中存有明显缺陷,导致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计算错误.法释(2008)11号规定亦没有解决此不足.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定于始于形成请求权,则圆满解决了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