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未婚生子后送人男友有权要回来吗,未婚生子后结婚有什么问题吗
1、20 未婚生子后送人男友有权要回来吗
我不是律师,但不是法盲,你的问题可以这样分析:
1、你朋友虽然未婚生子,婚姻关系法律不予承认,但生的孩子抚养权属于男女双方共有(法律没界定前),任何1方无权单方面私下进行处置(指把孩子送人)。你朋友的送养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2、既然送养行为是无效的,就不能补办民政收养手续。
3、你朋友的前男友说的贩卖儿童是不成立的。如果他懂得找律师,你朋友涉嫌遗弃。
4、男方来要孩子的抚养权(即想要回孩子),虽然方式方法不当,但构不成骚扰,因为你朋友1旦告他,扯出的不仅仅是这些,会回到孩子的问题上面去,所谓的骚扰也就不存在了。综上,女方私自送养孩子的行为无效,且涉嫌遗弃。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合法正当,应予支持,方式方法欠妥。建议,女方协助解除无效送养,把孩子抚养权归还男方。依照本例,告上法庭,女方出于不利地位。
2、未婚生子后结婚有什么问题吗
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是户口本,身份证,子女问题,婚姻登记部门无权管理。 你是未婚生子不是婚姻关系,因此,你现在办结婚登记,不是重婚。
3、关于未婚生子的婚姻问题
不属于夫妻关系,只有领取了结婚证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
4、未婚生子是否存在婚姻事实
事实婚姻的概念 :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依法履行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它具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征: 第1,事实婚姻的主体包括未婚的和已婚的所有男女; 第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第4,事实婚姻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我国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1般做法是:
1、1950年~1989年11月21日前,承认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为事实婚姻。
2、1989年11月21日~1994年2月1日,有条件地承认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 关系为事实婚姻,但条件比过去严格,体现了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精神。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以后,对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关系1律按非法同居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5条 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1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十2条、第4十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他们属于同居关系,和别人结婚不构成重婚罪。
5、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由于中国对婚姻自由的开放观念,现在都流行以同居代替结婚,导致多数未婚生子的情况发生,普通人也许认为未婚生子的现象并不见怪,但是对于国家的工作人员是否有些许影响呢,那么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1下。
1、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十1条不符合本法第十8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本法第4十1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也就是说单位可进行行政处分,并需交纳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参照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未婚生子的法律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1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5](1)建立婚生子女推定与否认制度
1、确立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所谓婚生推定制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只需证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时丈夫与子女的母亲有婚姻关系,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以此也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1定的改善,不至于机械地1味给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对于判断婚生与否,采取出生与受胎混合主义立法例是合理的。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
2、确立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有推定就有否认,以相反的制度作为反向救济手段。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或者有其它证据证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应当对提出否认人的范围、事由、否认期限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便于操作。(2)建立我国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可以进行认领,以确定亲子关系。而未经生父认领的,在法律上就不能认为2人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由此可见,认领是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是否有法律上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确立认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3)确立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监护与抚养制度[6]
1、简化户口申报手续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流程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受到各个环节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1直到其学龄甚至成年后还未解决,造成了很多问题。基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考虑,必须简化程序和手续,如此还可以说是“享受同等权利”。
2、确立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抚养制度笔者认为,在明确保护非婚生子女时,自然要明确其监护和抚养问题。这是从“非婚生”到“婚生”转变的应有之义。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生母给予其相似或相近的生活条件。此外,对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用难以落实的现状,建议建立1套政府先行垫付制度。即由政府拨款儿童福利机构或慈善会先行垫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再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还。确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长。我们通过上文可以知道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是有影响的,因为是国家的工作人员,会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普通人在单位中会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并且按照法定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所以对于婚姻的概念,我们大家还是需要有1点责任感的。 延伸阅读: 未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2017年未婚生子罚款是多少。
6、两个人,同居十年,未婚生子,他们属什么关系? 非法同居?还是事实婚姻? 谢谢
2○○年4月份实施新《婚姻法》事实婚姻法律再承认还管同居多少年都非法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