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爷爷去世多年怎么开居委会关系证明,怎么办理婚姻关系证明
1、婆婆爷爷去世多年怎么开居委会关系证明
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2021-03-21 19: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12.58k 公证法律师团队编审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7x24小时在线解答 咨询我 导读: 大家在办理1些事情的时候,有时候需要用到很多的证明,例如亲属关系证明什么的,这种是需要本人或者本人的家属去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开具的,那么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1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开具即可,或者到民政局开具,还有1种方法就是到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的公证,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1条第6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的公证事项。第2十5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2十7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2、亲属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明; (7)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状况)。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开具就可以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2、怎么办理婚姻关系证明
1、怎么办理婚姻关系证明
1、办理婚姻关系证明,具体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1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1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1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2十9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1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2、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申请;
2、单位或村民居委员有关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登记结婚、离婚原始材料。
3、亲属关系证明村委会怎么开
大家在办理1些事情的时候,有时候需要用到很多的证明,例如亲属关系证明什么的,这种是需要本人或者本人的家属去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开具的,那么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1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开具即可,或者到民政局开具,还有1种方法就是到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的公证,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1条第6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的公证事项。第2十5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2十7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亲属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6)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明; (7)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状况)。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出证明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 出证明人的姓名:_______ 职务: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居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申请开具就可以了的。
4、婚姻关系证明哪里开
1、婚姻关系证明哪里开
1、婚姻关系证明在民政部开。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另外需要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4十9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千05十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婚姻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关系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要提供原始档案复印件;
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
3、户口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5、村委会开的婚姻证明有效吗
法律分析:村委会不能证明村民夫妻关系情况。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应该符合以上形式要件,不仅要盖单位印章,同时还要求单位负责人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所以,村委会不能证明村民夫妻关系情况。村委会就证据种类而言,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从严格意义上不符合证据的形式特征。 既归纳不到书证类,也归纳不到证人证言类,不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对于其效力,目前法律无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百1十5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6、村委会开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兹有我辖区XXX,写明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的所在地。而且重要的是写明白与谁申请结婚,然后写上系夫妻关系,经核实,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最后去村委会的盖章证明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