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婚姻关系还存在吗?对公公婆婆有哪些赡养义务呢?儿子工亡后儿媳妇改嫁及孙子都未尽赡养义务 请问财产应如何分配
1、丈夫死了.婚姻关系还存在吗?对公公婆婆有哪些赡养义务呢?
你姐夫已去世,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你姐与姐夫有没有到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即没有结婚证,那你姐还是未婚,可以随时离开,没有任何法定义务。
2、儿子工亡后儿媳妇改嫁及孙子都未尽赡养义务 请问财产应如何分配
按中国道德观来看,儿媳及孙子都要赡养老人。但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你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因为儿子已去世,儿子与儿媳妇的合法夫妻关系已经终止了。按婚姻法规定,儿媳妇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如果儿媳妇继承了儿子的遗产,就必须在承继遗产的范围内赡养老人,如果去世的儿子有遗产的,老人是可以依法继承。按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按婚姻法规定,孙子有能力的应当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孙子已经成年工作了,应当赡养祖父母。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认为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亲生前以你的名字购置的房产、轿车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你看一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就明白了。存款要看谁的名字。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找你父亲为你购房出资的证据(发票、银行账户等),证明确系你父亲出资为你所购。
4、岁数比较大老头想要找个老伴儿,不登记,一旦老头儿先去世,他的伴儿是否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比如房产?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可加好友。
5、老公意外死亡后妻子需要结婚要办理什么手续
派出所户籍簿,你是丧偶女人,社区出婚姻常况证明时写清¨丧偶"。其它和第一领证一样。
6、老婆去世婚姻关系没有注销怎么办
注销户口,凭注销户口证明,到民政局办理原婚姻关系注销和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