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部队未婚证明怎么写?
1、军婚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1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
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
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5.得打1份结婚报告(基层。
2、部队未婚证明怎么写?
婚姻状况证明xx市xx公证处:
1、兹证明我单位xxx,男(女),19年月日出生,至19年月日止,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
2、兹证明我单位xxx,男(女),19年月日出生,至19年月日与xxx离婚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3、兹证明我单位xxx,男(女),19年月日出生,至19年月日其配偶xxx死亡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单位填写人签名:单位组织(或人事、保卫部门)年月日《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