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老公不给媳妇儿生活费犯法吗?婚姻内老公不给媳妇儿生活费犯法吗?

婚姻内老公不给媳妇儿生活费犯法吗?



1、婚姻内老公不给媳妇儿生活费犯法吗?

区分情形处理,如果夫妻1方处于危困状态,那么配偶应当相互扶助,给予对方援助,这为法定义务,但是夫妻1方有劳动能力有生活来源却耗费夫妻共同财产,好逸恶劳,这种情形不需要救济,因为不存在就记得必要性,这里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夫妻间辅助义务,下面举例有关法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婚内扶养义务不仅仅是1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1方必须自觉履行这1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这1点。如果1方不履行这1法定义务,另1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如果夫妻1方好逸恶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对方经济补助的,建议法律途径离婚《婚姻法》第2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十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8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第3十2条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1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1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婚姻内老公不给媳妇儿生活费犯法吗?



2、婚姻内老公不给媳妇儿生活费犯法吗?

区分情形处理,如果夫妻1方处于危困状态,那么配偶应当相互扶助,给予对方援助,这为法定义务,但是夫妻1方有劳动能力有生活来源却耗费夫妻共同财产,好逸恶劳,这种情形不需要救济,因为不存在就记得必要性,这里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夫妻间辅助义务,下面举例有关法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婚内扶养义务不仅仅是1个道德问题,更是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1方必须自觉履行这1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这1点。如果1方不履行这1法定义务,另1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如果夫妻1方好逸恶劳,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对方经济补助的,建议法律途径离婚《婚姻法》第2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1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1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十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8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第3十2条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1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1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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