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很好,十年了。但婚姻续存期内,女人有出轨的想法,继而难免在日常生活中显露出来,被男方警觉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感情很好,十年了。但婚姻续存期内,女人有出轨的想法,继而难免在日常生活中显露出来,被男方警觉后
也不要内疚和后悔!你只是有出轨的想法,也没有出轨呀,我相信人人都有这样想过吧!但自己不说,隐藏的深1点又有谁知道呢!。
2、婚姻存续期间1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婚姻期间1方出轨财产分割如下:对于1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双桥森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出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过错情形的,对于无过错1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等问题稿消裂由双方协键闭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8十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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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姻存续期间1方出轨有孩子
法律分析:离婚时发现1方出轨导致离婚,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当事人1方或者双方已经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1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续存,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要件。如果1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出轨
法律主观:
2015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30起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其中,根据河南的1则案例显示,夫妻1方在离婚时女方未发现男方有出轨行为,而离婚后女方发现男方在与其婚姻期间有出轨行为,起诉索要精神损害补偿,获法院支持。【简要案情】2003年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1女1子。2013年7月,张某提起与周某离婚之诉,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调解书主要内容为,双方自愿离婚,张某1次性给付周某某人民币38000元,双方相互不再追究。而2013年5月,张某与案外某女生育1女。周某诉称离婚后才发现此事,现起诉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法院审判】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条、第4十6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十8条、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被告张某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并生育1女,导致离婚,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支持原告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即判令被告张某给付原告周某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5000元。法院认为,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法条链接】《婚姻法》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4十6条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十8条婚姻法第4十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9十1条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千09十2条夫妻1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1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1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婚姻存续期间1方出轨有孩子
法律分析:夫妻1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轨是涉及到婚姻法当中规定的夫妻双方的忠实的法律义务,与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的关联,也不是孩子抚养权认定的1个法律依据。是否出轨与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两回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标准是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谁抚养,另1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孩子的抚养权的处理过程当中司法实践1般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是1个基本的原则,这个基本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可从以下细节进行考虑:
1、孩子目前是跟谁1起生活,尤其是幼儿园之前的孩子维持目前的现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司法实践当中会考虑到目前孩子是跟谁1起生活。
2、双方的经济条件与居住条件,如果1方住房条件很差也没有生活来源,而另1方经济及条件相对比较不错,经济比较宽裕,能够去抚养小孩子的话,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1般会支持经济条件比较好的1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千09十1条 有下列情形之1,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 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婚姻存续期间1方出轨有孩子
法律主观:
婚姻存续期间1方出轨的,如果无过错方想要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进行协商1致,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岩缓婚登记,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双培枣氏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如果1方不同意配散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第
1、2款的规定,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1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