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房屋在个人名下公正需要对方签字么?婚姻是否可以公正?急!!!不是财产公正~
1、婚姻期间房屋在个人名下公正需要对方签字么?
答: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6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可以由1方独立处理,但应当经另1方同意。”因此,婚姻期间房屋在个人名下公正,不需要对方签字。但是,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夫妻双方在财产处理上应当互相沟通,及时达成1致意见,并将财产处理的细节记录下来,以便日后查询。此外,建议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姻财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财产的处理方式,以免发生纠纷。
2、婚姻是否可以公正?急!!!不是财产公正~
国内不可以。
3、关于婚姻和财产公正的问题
这个不需要。公正是指公证机构对于当事人的权利或者财产、遗产等进行证明的行为。遗嘱是以所立时间距离(立遗嘱人离世的时间)遗产产生的时间最晚的1份为主。不管你是公正还是没公正的。因为遗嘱只要是自己书写或者别人代写(有两个或者以上的和立遗嘱人和遗嘱执行人没有任何关系的做见证)的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 像这种情况要么走买卖,要么走遗赠和赠与 但是买卖不太合算。以北京为例:如果是房改房也就是工龄房回迁房等1平方米的价格为60元。商品房为收益额的2%,这个是你自己要么估算价格。要么公证处以每平方米以3000元折算然后乘以2% 。不管公正不公正 都可以反悔的。
4、婚后买房只写1方名字新婚姻法去哪公正
规定是,婚后买房子,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是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1人1半权益。
实在是要做公证,需双方当事人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咨询办理产权公证手续。
《婚姻法》规定:
第十7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8条 有下列情形之1的,为夫妻1方的财产:
1方的婚前财产;
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
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
第十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7条、第十8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1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1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公证法》规定:
第2十5条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5、新婚姻法婚前公正有用吗。婚前公证谁提出离婚谁出轨谁进户出门。这样有保障吗。
唉,我25岁,将步入婚姻,对于这个新的婚姻法。还是蛮不理解的,不管怎样,在男女双方交往中,女人吃的亏比较大。就是结婚以后了,女人为你生儿育女,好男人嘛,会对家庭负责,但现在这个社会,不负责任的男人也是越来越多了。女人实际上并不贪图男方的家产,结婚共有,1是女方有个保障,对男方也是1个约束。现在好了,不管怎样,男方都是最大受益者。我们国家都是这样的,总得整出点新的东西来,不然那些位坐高台的人就无所事事了。无奈的老百姓接只有接受的份儿。
6、新婚姻法婚前公正有用吗。婚前公证谁提出离婚谁出轨谁进户出门。这样有保障吗。
唉,我25岁,将步入婚姻,对于这个新的婚姻法。还是蛮不理解的,不管怎样,在男女双方交往中,女人吃的亏比较大。就是结婚以后了,女人为你生儿育女,好男人嘛,会对家庭负责,但现在这个社会,不负责任的男人也是越来越多了。女人实际上并不贪图男方的家产,结婚共有,1是女方有个保障,对男方也是1个约束。现在好了,不管怎样,男方都是最大受益者。我们国家都是这样的,总得整出点新的东西来,不然那些位坐高台的人就无所事事了。无奈的老百姓接只有接受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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