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婚姻法的历史变迁
1、人类婚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1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度两个阶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1男1女成对配偶的婚姻制度。这种婚姻制度的特点是:1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1个主妻,1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1个主夫。就是说,在成对的配偶中有1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 每个男子或女子有了1个较为稳定的或主要的配偶,并不排除男女双方与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而且夫妻。
2、婚姻法的历史变迁
1、 婚姻法的历史沿革 我国《婚姻法》共经历了3次比较大的立法变化:1950年《婚姻法》、1980年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订以及2001年对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从而实现了法律文本的不断充实和完善。 1950年5月1日,《婚姻法》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的第1部法律。它明确宣布实行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禁止童养媳、实行1夫1妻制,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当年的《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要推翻以男子为中心的‘夫权’支配。” 1980年的《婚姻法》重申了婚姻自由、1夫1妻、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以及禁止重婚和包办婚姻等原则和制度,并根据时代特点和需要,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