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是否应给予子女抚养费

其中1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



1、其中1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

婚姻是1个人1生中十分重要的1件事,但是有些不可抗逆的因素会让人不想拥有这段婚姻。比如说其中1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这也不是当事人所愿意的,但也许会因此影响自己的婚姻生活,首先先从婚姻无效的条件来了解。 首先要了解1个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知道法定无效婚姻的原因: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况,那么夫妻的婚姻就属于无效婚姻,可以依法撤销婚姻关系。 至于精神病患者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个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几类情形,那就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前患了前面所列情形的精神类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配偶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2、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配偶不能主张婚姻无效。如果说你的配偶婚前便患有精神病,并被医院确诊依照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精神分裂症,关于这1病情她没有对你明确说明,致使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登记结婚,婚后至今她的病情都没有痊愈,法院可以确认双方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否有效仍有疑问的话,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禁止结婚的疾病专业的律师咨询。对于遗传性精神病分裂症,在婚姻法和司法实践中,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婚姻关系中更难以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进而更易导致婚姻出现状况。然而,他们自身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却十分低下,无力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 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理由。 以上文章给了“ 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 ”的答案,让我们知道了精神病算婚姻无效要在病情严重的情节下,若婚后并未发病并没有影响婚姻生活则不能算作婚姻无效,若精神病严重则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院可以判处婚姻无效。 延伸阅读: 精神病人犯罪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精神病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精神病鉴定要多少钱?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是否应给予子女抚养费



2、《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是否应给予子女抚养费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对子女支付抚养费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所以理论上即使是精神病人也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少或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给付抚养费的父或母可以根据身体精神状况和劳动能力的高低、经济来源的多少、抚养子女1方的抚养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给付义务。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 神 病 人 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女方患有精神病也要抚养子女?



3、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女方患有精神病也要抚养子女?

《婚姻法》第3十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3十7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能证明女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理可以减免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是否应给予子女抚养费



4、《婚姻法》中父母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是否应给予子女抚养费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不发病的时候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承担抚养费;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抚养费。即使承担抚养费,数额还与负担能力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3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1次性给付。

9、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5、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有的人在结婚的时候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婚后受到各种的压力,可能精神上面就出现了问题,严重的甚至还会演变为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精神病人的父母是否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和这个问题。

1、父母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吗? 法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人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行为的,其父母可以要求变更监护,然后代替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

1、首先要依法向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关系;

2、变更监护人后,父母可以代理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1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是依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来裁判的。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是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2、选择离婚诉讼外调解有什么后果?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1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调解1般有3种结果:(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1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注意: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从上文的介绍可以知道,其实精神病人的父母是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的,不过这也有条件限制,1般是在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行为的情况下,其父母才可以代其起诉离婚,同时还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延伸阅读: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2017年起诉离婚1方不同意怎么办 2017年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婚姻1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6、婚姻1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离婚。具体情况是: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1致的,则可以共同到1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由想离婚的1方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千07十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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