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给老公担保的债务 离婚后还有责任吗?婚姻期间男方给他人做担保人借贷,女方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离婚后有还款责任吗?
1、婚姻存续期间给老公担保的债务 离婚后还有责任吗?
有,你要催他把债务还清了,否则,他赖账不还,只能由你还了,以后你再向他要钱就困难了。市场有风险,担保需谨慎。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2、婚姻期间男方给他人做担保人借贷,女方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离婚后有还款责任吗?
有,夫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管知不知道,只要债务真实合法就必须承担。
3、婚姻续存期间1方担保房产拍卖是怎么规定的
该房产属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应系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拍卖该房产。 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地产拍卖中的房地产来源主要有:(1)因仲裁、司法行为需要变卖的财产(2)因信贷纠纷需要(3)因社会个人委托通过买卖方式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票据是购房发票,通过拍卖方式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票据是拍卖成交确认书。
4、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成为夫妻后,我们都是遵循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婚姻原则。那么在法律上的很多方面是不是我们也要1起是担保,好比如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我们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1起来了解了解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婚姻期间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1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衣、食、住、行、医等共同生活所需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共同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1方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活动时所负的债务。区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主要考虑:如果夫妻有举债的共同意思,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均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举债的共同意思,但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同样应按共同债务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大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所负债务或为支付1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1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如为抚养子女上学所负的 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为支付1方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活动产生费用所负的债务;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1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或1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于家庭共享的情形;6.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即夫妻协商共同负担的债务,虽然该债务没有带来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2、反之,以下则是个人债务:1.夫妻1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1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1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3.夫妻1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1方的财产为1方个人,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的1方单独承担;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6.夫妻1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或者因夫妻1方实施了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竹某的担保行为并非竹某夫妻的共同意思,也非为了竹某夫妻的共同生活,竹某妻子同样没有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夫妻共同债务,而应为个人债务,竹某妻子无须担责。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延伸阅读: 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也谈个体工商户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婚姻存续期间,1方担保的债务,另1方并不知情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1方担保夫妻共同负责,另1方独有的个人财产除外。给别人债务担保,不存在用于生活的问题。
6、婚后丈夫替他人担保,婚姻存续期间被担保人并没有违约,离婚后前妻需要为这个担保负责吗?
不1定,看你担保所获得利益是否为共同家庭消费,如果是,被担保人因为担保后出现债务情况,那么这个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