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和婚姻法对同一所房子的所有人的规定有什么不同,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冲突
1、物权法和婚姻法对同1所房子的所有人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这并不矛盾。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1方或双方所获得的收益,除双方约定归1方所有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物(财产)的归属问题上,物权法是1般法,婚姻法属特殊法。特殊法优于1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是调整1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规范的总和,是1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2、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冲突
1、物权法和婚姻法是不冲突的。
2、婚姻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婚后由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3是明确物权法定的具体规定,两部法律是相辅相成的。
3、如下情况《物权法》和《婚姻法》的冲突该怎么办?
物权法和婚姻法是不冲突的。婚后1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1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1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3是明确物权法定的具体规定,两部法律是相辅相成的。婚后买的就是共同财产了。这个可以从房屋登记时间和结婚证的登记时间上比较出来。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平均。具体分割只能是作价,乙方购买另1方的。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