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婚姻,孩子抚养费法院应该怎么判?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两次婚姻,孩子抚养费法院应该怎么判?



1、两次婚姻,孩子抚养费法院应该怎么判?

这个你们自己协商呗,如果协商不了,那就法院起诉,法律规定,1般的月工资的百分之30到百分之5十。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2、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1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千08十5条 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如果双方向抚养1个子女的,原则是上抚养费抵消。

关于前次婚姻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3、关于前次婚姻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你好,1般是个人收入。

事实婚姻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4、事实婚姻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十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5、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1、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3、关于抚养费的几个问题: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十至3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1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1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1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1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1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1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1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1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1年1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2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1次性给付,但对于1方要求1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4、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3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1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1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1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1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6、婚姻法孩子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根据《婚姻法》第3十7条,离婚后,1方抚养的子女,另1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1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1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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