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户口领证婚姻状况要写未婚吗,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一项与实际不符,可以领证吗
1、外地的户口领证婚姻状况要写未婚吗
外地的户口在本地领结婚证,户口本婚姻状况可以不写未婚。 如果是办理再婚登记,两人凭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合法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两人证件合影照片几张,就可以在配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 若户口本登记婚姻情况和实际情况不符,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审核无误之后,会发给结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一项与实际不符,可以领证吗
亲,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事实的婚姻状况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主要是以结婚证与离婚证为准的。
3、户口本婚姻状况处是空白不能领证怎么办?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前,登记结婚须单位或街道办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要求不是太严格,如空白可默认为未婚。但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由于只要求结婚当事人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所以规定把关非常严格,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有效,婚姻状况一栏不允许空白。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4、我和我对象领证后,想要改户口本的婚姻状况,请问需要什么材料?结婚证时需要一个,还是双方的都需要?
结婚证不是每张都有夫妻二人的名字与照片吗?任何一方的都行。如果对方户口没有迁过来,要对方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和其本人身份证,具体情况各地略有不同,可以咨询贵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