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婚姻诈骗的公安局立案吗,婚姻诈骗怎么报警才给立案

利用婚姻诈骗的公安局立案吗



1、利用婚姻诈骗的公安局立案吗

法律分析:立案。婚姻诈骗涉嫌了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立案侦察。如果只想追回财产损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财产。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百9十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2百6十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婚姻诈骗怎么报警才给立案



2、婚姻诈骗怎么报警才给立案

1、婚姻诈骗罪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十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第 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 3,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1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 【拓展资料】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1。;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我国刑法没有明确“婚姻诈骗罪”这项罪名,此种行为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1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符合上述构成要件,涉案金额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8种?



3、婚姻诈骗罪的立案标准8种?

我国没有婚姻诈骗罪。只有诈骗罪,借婚姻诈骗财物,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结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目的,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目的。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

3、所骗取的财产是1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的“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罪。

4、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1。

5、 诈骗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数额较大”的诈骗罪。

6、诈骗财物价值3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数额巨大”的诈骗罪。

7、诈骗财物价值5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罪。

婚姻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4、婚姻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婚姻团伙诈骗立案标准为:

1、以结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目的,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目的。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

3、所骗取的财产是1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的“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婚姻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百6十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派出所诈骗立案流程



5、派出所诈骗立案流程

诈骗的立案流程如下:

1、派出所接受公民的报案,询问案件情况并制作笔录;

2、派出所对案件进行审查,确有想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并且属于其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若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向报案人说明具体情况,并出具相应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3、立案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立案结果告知控告人。公安机关立案后,控告人等待具体的处理结果即可,若诈骗行为实施者有能力退赃的,被诈骗人被诈骗的财物就有可能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1百1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3款规定。

派出所诈骗立案流程



6、派出所诈骗立案流程

派出所诈骗立案流程如下: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族链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做升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1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1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1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百7十8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兆胡孙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3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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