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隐瞒病情的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2020婚姻法精神病人不能离婚

婚姻中1方隐瞒病情的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婚姻中1方隐瞒病情的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首先隐瞒病情要区分是否是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病情。我国不认可欺诈婚姻,所以如果是普通病假,婚姻关系是不会无效的。但如果是婚姻法上不应当结婚的病情,且婚后尚未治愈,那么这个婚姻自始无效,可以起诉法院要求确认无效。《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4种情形,其中第3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此处的“疾病”仅指严重传染疾病和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疾病,没有明确精神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1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1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由此可以看出,这个规定从另1个方面明确了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能做离婚处理……从法律阶位上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应当优先适用于《婚姻法》。即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为请求离婚。其中,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疾病。指定传染病,是《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时,应该诚实的告知对方自己的情况。按照婚前隐瞒病情新婚姻法方面的规定,如果婚后夫妻1方发现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婚前并没有告知的,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法院查证后,可以判决离婚。这些疾病1般指的是久治不愈的性病、精神性疾病等。参考资料:。

2020婚姻法精神病人不能离婚



2、2020婚姻法精神病人不能离婚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不能离婚的规定是:精神病人是不可以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出的民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1)》第6十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3十6条第1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1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6十3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1千07十9条第3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成年的精神病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有法律效力没有?



3、成年的精神病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有法律效力没有?

成年的精神病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属于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则属于无效的行为,需要根据自己的行为能力,在监护人确定后,监护人代理处理婚姻问题。通常精神病人的离婚可以通过法院审判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3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十9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十1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十2条 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1,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被宣告失踪,另1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精神病人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4、精神病人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和精神病人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需要提供当时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据。《民法总则》第十3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5十8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第5十2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1的,合同无效:(1)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扩展资料案例:丈夫带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协议离婚,发证单位竟顺利为他们办完离婚证明。昨日,从本报公益律师团获得:受女方委托,公益律师免费为黄女士提供法律援助,终让当地民政部门撤销离婚证明。2014年3月,黄女士因精神状况不佳,被武汉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疑似精神疾病;同年6月,丈夫潘某便带着结婚7年的妻子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黄女士父母得知此事,认为女儿是在精神不正常情况下,被潘某强行带到民政局办的离婚,按相关规定,应属无效证明。但发证单位却认为,离婚时,程序到位,双方表现正常。因此离婚证有效。无奈之下,黄女士家人找到本报公益律师、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寻求帮助。接手此件法援案,曹律师调查案情,首先鉴定黄女士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年8月,黄陂区法院接到申请,便委托武汉市精神病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结果黄女士为精神分裂症,同年11月,法院判决黄女士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父为其监护人。据此,黄女士父亲请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将当地民政部门及潘某告上法庭。该区民政局认为,提供的材料属实,黄女士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自如回答办事员提问,且签名按印也正常,没任何精神疾病的表现,婚姻登记人员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不能辨别其为精神病患者合乎常理。潘某则认为,黄女士办离婚登记时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不能撤销。曹律师数次了解情况,当查看离婚登记资料时,她发现黄女士的6处签名,每处都是签了划,划了再签,这1不正常的细节引起了她的注意。法庭上,曹律师出具黄女士精神疾病鉴定结果,并提供黄女士多处不正常的签名材料,认为其当时精神处于不正常状态,提请法官参考。历经3个月,法院终于判决:黄女士办理离婚登记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婚姻法相关规定,黄女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具备协议离婚能力。因此,她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无效。潘某如要离婚,需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丈夫带患精神病妻子协议离婚 签名异常致无效。

夫妻1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有效吗



5、夫妻1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有效吗

结婚是人1辈子中非常重要的1件大事,但是离婚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面对的,离婚可能会有很多的原因导致,当夫妻双方中有1方是精神病,则其婚姻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是值得判定的。那么夫妻1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有效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夫妻1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有效与精神病人的离婚的法定理由是看其存在的婚姻是否已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是我国新《婚姻法》第3十2条的规定:男女1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配偶1方为精神病人,另1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1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3条规定了夫妻1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1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1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1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1方犯病,致使另1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1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1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1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1方明知道1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1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1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1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精神病人成为被告,法院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理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如果说你的配偶婚前便患有精神病,并被医院确诊依照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精神分裂症,关于这1病情她没有对你明确说明,致使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登记结婚,婚后至今她的病情都没有痊愈,法院可以确认双方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婚姻是否有效仍有疑问的话,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禁止结婚的疾病专业的律师咨询。对于遗传性精神病分裂症,在婚姻法和司法实践中,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婚姻关系中更难以培养正常的夫妻感情或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进而更易导致婚姻出现状况。然而,他们自身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却十分低下,无力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因此, 婚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理由。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夫妻1方是精神病人的婚姻可以持续吗。当夫妻1方是精神病人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强制离婚 了的,但是其是否具有合法性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的咨询。延伸阅读:精神病人违法应该怎么划分责任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夫妻1方患有精神病,法院能够判决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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